寻路问学,尽在路问 - 路问教育(www.luwen.cn)欢迎您! 全国客服电话: 400-0909-044 网站导航 培训机构 中职学校 国际学校 平台介绍 招生合作 平台客服 公众号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路问培训网首页
当前位置: 路问培训网 学历提升 统招专升本 海南省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时间:4月22-23日

海南省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时间:4月22-23日

栏目:统招专升本 发布时间:2023-04-19 11:5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42


近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了《海南省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南高职专升本考试将在4月22日至23日进行,准考证于4月19日至23日打印,详情如下:

海南23年高职专升本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试地点

2023年我省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考点设在海口海港学校、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九中学、海口市第七中学、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海口市第十中学、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海口市府城中学、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琼山中学初中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等12个学校,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4月19日至23日,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专升本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建议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暂时摘下口罩)。

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了解考试有关要求及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附件:考场规则

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计算器、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始终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为准。

7.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写明大小题号,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10.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同一考场不允许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同时上洗手间。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允许在考场附近逗留。

12.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文章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统招专升本报名、考试、查分免费提醒 申请试听课程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路问招生网是全国培训机构、中专、职业学校、技校、中职学校、单招、中考、高考、国际学校等招生信息的查询平台。

品牌故事
路问教育由深耕教育行业20年的团队创办,“路问”商标于2011年获国家商标局正式批复并成功注册。
路问

关注路问招生公众号
招生学校 、专业查询
政策、报考尽在掌握

Copyright © 2011 路问招生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4404号 蜀ICP备2021024436号-1
取 消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