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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路问培训网 消防安全 一级消防工程师课程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正式出台,有关消防考试!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正式出台,有关消防考试!

栏目:一级消防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2-04-20 16:18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3


4月14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的通知。《“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出台,可以看出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消防安全的重视,同时也有望提振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让注册消防工程师为我国的消防安全事业发挥最大效用。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

规划重点:

从即日起,不得使用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或其纸质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参与投标。

1.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

3.根据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将事业编制专职用于消防工作。

4.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5.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与本地区“智慧消防”系统联通。

6.加强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提高火灾防控效能。

7.完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和规范管理。

8.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发展,加强执业管理,改革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

9.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化工企业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0.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运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治理。

11.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

 

原文如下: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

安委〔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2月12日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取得的新进展。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加强和改革消防工作,大力提升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成效显著。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实施,消防安全治理不断创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多元共治格局逐步构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十三五”时期,火灾起数、亡人数、伤人数较“十二五”时期分别下降3.7%、12.2%、18.7%,重特大火灾起数、亡人数分别下降45.8%、62.7%,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凸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顺利改革转制,组建中国救援队和一批地震、山岳、水域等专业救援队,练兵比武培训深入开展,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队伍共出动639.5万次、营救转移遇险人员373.3万人次,成功应对1998年以来最严重汛情,出色完成“山竹”等超强台风、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江苏响水“3·21”爆炸等急难险重任务和山西沁源等重大森林火灾扑救,410个集体和630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火焰蓝”形象深入人心。

消防安全基础有效夯实。消防法治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有率稳步提升,消防装备提质增量,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快速发展,消防宣传“五进”、119消防奖评选广泛开展,社会消防服务蓬勃发展,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十三五”末期,全国建成消防站7969个、市政消火栓201.8万个,发展注册消防工程师10.4万余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员140万人、专职消防队员33万人、微型消防站53.5万个。

(二)面临的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压力越来越大,应急救援难度越来越高,消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经济社会发展对火灾防控带来新的压力,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等发展迅猛,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不断积累新风险,一些“想不到、管的少”的领域风险逐渐凸显,新冠肺炎疫情也增加了不确定性,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难度增大。产业转型迁移衍生新风险,乡镇农村消防安全“洼地”愈加凸显,“多合一”“九小”等场所大量滋生,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突出,火灾呈易发频发态势。

应急救援任务艰巨繁重。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全灾种救援面临空前挑战。消防救援尖刀力量短缺,现代化救援装备亟待加强,综合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尚需完善,实战实训效能仍需提高,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商业综合体、大空间大跨度厂房、大型炼化装置等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难题尚未完全破解,应对处置“巨灾大难”的极限救援能力亟待提升。

消防安全基础总体薄弱。消防救援队伍在城区、化工园区、开发区等仍有“空白点”,一线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消防力量尤为薄弱。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力量明显不足。消防安全责任制仍需健全,公共消防设施、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存在“欠账”,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机制亟需健全,精准化消防监督执法和综合监管有待增强。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总体不高,社会专业消防人才总量不足,公众自防自救能力尚需提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以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灾种救援能力为主线,以夯实消防治理基础、补齐改革发展短板和加快队伍全面发展为着力点,不断推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大力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消防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各环节,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消防改革发展的合力,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两个至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提升服务人民、保障安全的层次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深化改革。把改革贯穿消防工作始终,充分运用新发展格局释放的红利,着力破解制约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培育新的增长极,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为走出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能。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不断创新治理手段,加强人才支撑和综合保障,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和市场机制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高消防治理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科技引领。全面融入科技强国战略和“智慧城市”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消防科技自主创新,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广泛应用,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稳固,消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体制基本健全,全社会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大幅提升。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消防治理体系,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覆盖城乡的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达到新的更高水平,中国消防救援成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

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强化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地方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健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等消防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火灾警示约谈、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和抄告反馈等制度,强化行业、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实施消防工作巡查、评估制度,考核巡查结果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理顺机动力量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加快形成“配合防、专业救、综合管”运行模式。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地区(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二)推行新型监管模式。

加强消防信用监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及信用修复等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录入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国消防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异议处理,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信用修复政策。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严格火灾调查问责。依法建立完善火灾调查处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火灾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亡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倒查问责,从严调查处理同一区域反复发生的同类火灾事故。完善火灾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强化问责效果。健全火灾调查处理证据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强化火灾延伸调查、案例复盘及结果应用。

(三)精准整治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高风险领域整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和群租房、“多合一”等高风险领域,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曝光警示机制,加大分类施策和整治力度。加强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直播平台、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等消防管理,防范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风险。

集中整治突出火灾隐患。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聚焦普遍性、源头性消防安全问题,针对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人员培训不到位及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突出隐患,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源头把关和重点防范,“一区一策”靶向整治火灾隐患。适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地段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连片村寨、传统村落等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加快电气线路、炉灶等安全改造升级,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四)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研判和预警提示机制,加强大城市、城市群及重点区域和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消防安全状况评估,加强针对性防控措施,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完善特大城市消防治理体制机制,落实更高标准的火灾防范措施,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为消防治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火灾智能防控能力。积极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体系,建立互联共享机制,构建和深度运用消防安全大数据系统,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早期识别和监测预警。结合“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动将消防管理嵌入基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与本地区“智慧消防”系统联通。加强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提高火灾防控效能。

全面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指导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开展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督改等,提升执法质效。整合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资源,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加强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检查整改,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家库。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204/t20220414_4117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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