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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每所中小学确保至少有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11 09:59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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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质性地提升北京市中小学校在心理健康领域的工作水平,北京市已发布《关于在新时代全面优化和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明确规定每所中小学必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

在健全工作体系,全面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方面,通知要求:要配齐建强心理健康工作队伍,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心理教师;建立学校全员参与心理健康工作机制,中小学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小学阶段四年级及以上、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每两周1课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应针对性安排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减压等教育内容;加强常态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建好用好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网师生在线心理咨询服务平台、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服务等资源;做好心理健康监测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四年级及以上)、初中、高中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

通知提出,坚持“五育”并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要充分发挥体育的“强心”功能、注重利用美育的“润心”作用、积极挖掘劳动“健心”途径、规范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建立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协同家长共同防范学生心理问题、积极争取专业机构协作支持等途径加强家校社协同,凝聚心理健康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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