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路问学,尽在路问 - 路问教育(www.luwen.cn)欢迎您! 全国客服电话: 400-0909-044 网站导航 培训机构 中职学校 国际学校 平台介绍 招生合作 平台客服 公众号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路问培训网首页
当前位置: 路问培训网 财会金融 会计培训课程 202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起征点和免税规定

202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起征点和免税规定

栏目:会计培训 发布时间:2024-01-07 12:43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7

个人销售起征点: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参考如下:

 

 

起征点和免税规定复习

起征点和免税规定

(一)个人销售起征点

【注意】此规定仅限于个人,不包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2021年调整)

1.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6.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上述第5项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

7.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税法一》科目共有九章的内容。作为考试科目中难度最低的一门科目,历年来它都受到考生的热烈追捧,也是第一次报考税务师考试的首选。《税法一》注重基础知识,章章有题,重点章节明显。从历年的考情分析来看,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第五章(资源税)、第六章(车辆购置税)、第七章(土地增值税)以及第九章(环境保护税)都是考试重点考查的地方。对于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可以先从这几个章节入手进行复习。

 

会计培训报名、考试、查分免费提醒 申请试听课程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路问招生网是全国培训机构、中专、职业学校、技校、中职学校、单招、中考、高考、国际学校等招生信息的查询平台。

品牌故事
路问教育由深耕教育行业20年的团队创办,“路问”商标于2011年获国家商标局正式批复并成功注册。
路问

关注路问招生公众号
招生学校 、专业查询
政策、报考尽在掌握

Copyright © 2011 路问招生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4404号 蜀ICP备2021024436号-1
取 消 发送